签了竞业协议,是否还能去"被限制“的公司就职?
2022年曾有“应届生到了某某时代入职,要签这个竞业协议,不签不给入职”,一位拿到某某时代offer的应届毕业生表示十分担忧,“感觉是霸王条款,被胁迫签了一个定时炸弹”。
在他展示的一份长达13页的竞业协议中列出了50家竞业限制企业的名单,其中包括:力神、比亚迪、亿纬锂能、中航锂电、长城汽车、威马、理想、小鹏、蔚来等多家知名企业。而今业内知情人士表示这个名单是早年的版本,如今的版本已经增加到了100家,而且范围不限于这个名单。
另外竞业协议中指出,违约金为离职前12个月税前总收入的5倍或100万元,两者取金额高者。这也意味着,只要离职,因为竞业限制被索赔的话,至少是100万元起。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普通劳动者对竞业协议到底有多少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下:
一、哪些岗位需要签订竞业协议?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竞业协议的限定人群,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技术研发人员、高级销售人员、财务人员、其他可能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属于上述人员。
根据劳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简言之,如果企业未向你支付除工资以外经济补偿,那你是可以申请解除竞业协议的。
二、员工可以拒绝签订竞业协议吗?
拒签是劳动者的权利,至于拒签产生的后果是否由你承担是另外一回事,比如有的企业就是不签竞业协议就不录用。
离职的时候签订竞业协议是否有效?
如果劳动者离职时,企业以不办理离职手续作为“要挟”,劳动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自由选择签或不签,企业的“要挟”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
如果企业因为劳动都拒签竞业限制协议,就不给开离职证明,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索要离职证明;如果还使用“不发工资、奖金、提成”等手段给其设置障碍,那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应得的报酬。
当然,从法律维权的角度来看,单位所设置的障碍没有任何作用,不过,建议劳动都也要考虑到,如果未来还在行业内发展,可能影响到劳动者在行业内的声誉。
三、竞业限制协议合法解除的方式
a.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b.用人单位解除
现行《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劳动者要求解除
现行《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如果劳动者没收到竞业协议补偿,需要先提出解除竞业协议,不是直接违约。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四、竞业协议补偿应该给多少钱?
多数企业的共识是按照员工平均工资的30%,如果平均工资6000,那么就要按照每月1800的标准发放直到竞业协议期结束。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协商一次性发完。
可以来看看关于竞业协议补偿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